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操作流程说明

55582019-08-29 09:49  95商服网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1    功能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由销售方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开具。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2     选择“已保存报税证明单信息”,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可查询以及作废之前保存的报税证明单信息。

选择“已保存报税证明单信息”

3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4     填写好相应的信息,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提示保存成功

5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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