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常务秘书室。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方面工作,负责会议纪要起草。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单独召开的会议和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件转办和领导交办的信件处理、信访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007
(二)综合一科。负责重要文字材料综合。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安排,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市长的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770
(三)综合二科。负责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负责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有关综合文稿起草。负责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联系电话:0458-3878517
(四)文电科。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文件体例格式把关、文字审核、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印鉴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306
(五)秘书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统筹管理。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对外沟通联络和协调安排工作。负责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综合。
联系电话:0458-3878307
(六)政策法规科。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涉及市政府的网民留言回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涉法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558
(七)督查一科。承担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由市政府落实工作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承担省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的协调督促、信息反馈等工作。承担省政府督查室交办的涉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信息反馈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7007
(八)督查二科。负责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负责市政府督查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党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322
(九)督查三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的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565
(十)建议提案和驻外工作科。承担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络工作。承担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材料、向市政协通报协商材料的通知协调、审核督促工作。承担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联络、指导及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415
(十一)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信息内部刊物、《伊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323
(十二)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等工作。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778
(十三)接待科。负责国家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省政府部门厅级领导、其他重要来宾在我市考察调研、出席活动等公务接待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接待任务。
联系电话:0458-3878135
(十四)资产管理科∶承担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办公用房的清查、资产统计、处置以及办理、管理办公用房权属证书工作。承担调配办公用房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对本级党政机关(含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以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管理全市办公用房信息平台。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
联系电话:0458-3878997
(十五)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研究拟订和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市直公共节能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58-3878885
(十六)行政管理科。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拟定市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市级领导干部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领导同志的办公服务工作。承担市领导同志及指定范围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和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易地任职到我市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区范围内的庭院绿化、人民防空、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事务工作。承担市领导同志和市直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纪念品和奖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单位后勤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联系电话:0458-3878280
(十七)综合保障科∶承担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拟订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负责全市重大会议、活动的用车保障工作;负责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市级领导干部的车辆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案。配合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755
(十八)基建管理科:按权限承担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的规划、建设、购置、项目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履行报批手续工作。承担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的立项、预算编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投标、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检查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325
(十九)财务审计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医疗保险、内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226
(二十)人事科。负责办公室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317
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
联系电话:0458-387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