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周 斌 联系电话0737-5221323 住建局705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社会意识形态、绩效考核、创建、应急管理、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综合业务统计及报送等工作,协调工会、妇女、青年民兵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接待服务、安全保卫、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股长:田惊宇 联系电话0737-5248980 住建局811室
负责本系统党建、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老干等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相关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等工作。
(三)财务股
股长:李应球 联系电话0737-5248123 住建局809室
负责本单位各种专项资金、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对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窗口审批经费的收缴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
(四)法规股
股长:王连军 联系电话0737-5248986 住建局803室
负责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等法律性事务;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行政审批改革股
股长:陈宇卓 联系电话0737-5215108 行政审批局3楼
统筹协调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编制和修订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承办县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排水许可和“一站式”审批服务等工作。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窗口项目的受理、协调、回复;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六)城市建设股。
股长:晏 匀 联系电话0737-5248987 住建局813室
组织拟订县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县城市规划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参与编制两供一治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三微”工程建设。指导推进城镇节水和 “二次供水”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供水供气及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安全监督。
(七)村镇建设股
股长:陈 军 联系电话0737-5248019 住建局411室
组织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示范镇、重点镇、特色镇、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股)
股长:段正杰 联系电话0737-5248123 住建局801室
组织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建筑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监督管理建筑行业各类资质资格;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指导监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抗震管理、竣工联合验收(含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和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和投诉处理。
(九)人防指挥通信与应急救援股。
股长:张 京 联系电话0737-5221323 住建局407室
组织制定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制定全县人防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防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组织实施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负责县级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管理工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防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十)人防工程管理股。
股长:姚建彪 联系电话0737-5244527 住建局405室
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监督稽查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防工程;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
(十一)房地产管理股。
股长:江 峰 联系电话0737-5248987 住建局302室
指导监督全县房地产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监督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组织拟订房地产物业管理相关政策配套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城镇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南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南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南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县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城建档案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县白蚁防治所、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县德昌公园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