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5号),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办事依法依规、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共享开放的目标,不断深化建设集约、服务集成、数据集聚、多级联动的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透明高效规范运行,打造网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在不断完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库建设基础上,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行政流程优化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60%以上实现网上申报, 完成100项以上政务服务办理“一事上门最多跑一次”改革。
至2020年,依托浙江政务服务服网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督”,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线上办理,政府网上协同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和公众满意度、便捷度大幅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以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引领“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方向,将群众关注热切的领域作为工作推进重点,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切实提高应用效能和群众“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破除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不相适应的条块分割、信息壁垒、政策约束等体制机制障碍。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创新为突破口,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变革,推动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创新。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坚持总体设计、统分结合,有序推进,鼓励地方探索先行。强化纵横联动,推动平台集约建设、条块融合、互联互通。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重要平台、应用和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坚持共享开放。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利用大数据手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探索构建社会团体、互联网企业共建共享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平台、新模式、新应用,进一步提升网上公共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1.深化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库,健全权力清单网上动态调整和规范比对机制。全面梳理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对社会公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的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2. 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以数据资源共享互通为支撑,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切实减少申报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广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办事模式,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推行审批中介网上服务,逐步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2017年底前实现100项以上服务事项省域范围内办理上门最多跑一次1次,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单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群众上门次数最多跑1次的目标。
3.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网上运行。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和月度通报机制,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集体研究、政府批准的复杂事项外,全面推动一般审批事项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开展在线办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2017年底省市县三级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60%以上实现网上申报,2018年底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全覆盖。
4.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的要求,在项目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批等领域全面开展多部门协同事项网上并联审批。进一步整合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公示、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的要求,建设并联审批、高效运转的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平台。
5.积极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在教育、医疗、社保、户籍、养老、住房、交通、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大力推进网上公共服务应用开发,实现各类服务事项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面推动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收缴。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功能在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汇聚,实现一站式服务。
(二)持续推动平台升级融合。
1.加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力度。持续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升级迭代、功能完善,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逐步推进全省政府网站平台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省政府网站整合到省或设区市平台。深化全省统一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开发,推动更多政府部门使用统一平台开展审批业务,加强部门自建审批系统标准化建设,促进条块行政审批系统和数据纵横联通,积极推动国家部委统一建设或专网隔离的审批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贯通。
2.推动网上网下政务服务体系创新融合。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功能升级、服务提升,对涉及多部门多窗口的办事事项,探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提升办事大厅和窗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线下业务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的融合,构建网上网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的公共服务平台。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数据,形成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3.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完整、准确发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2017年底前,实现浙江政务服务网基层站点全覆盖。推进统一权力运行系统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计生等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打造一站式基层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政务服务跨级联办、异地通办、网上代办,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4.探索建立网上协同治理体系。健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体系,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办理,2017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全程公示。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建设覆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电子监察系统。完善以“12345”热线为统一接入口的全省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基于统一的数据汇聚共享体系,推动建设涵盖社会综治、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功能的业务协同信息平台,构建一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
(三)夯实政务服务网支撑保障体系。
1.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支撑。加快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实现电子政务网络按政务服务需求延伸到位,切实提升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大力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对接。加快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增强政务云服务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推动建设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心。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视联网建设,推进各类纵向视频会议系统整合。建立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妥善保管各类用户资料和数据资源,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容灾备份。
2.深化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2017年底前,按照“三级中心、五级接入”模式,建成省、市、县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政府信息资源归集整合,不断更新完善省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整合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依据信息资源目录,全面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工作,建设全省人口、法人综合库。建设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不断完善数据开放内容,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公众开放。2017年底前,实现统一数据开放平台省市县全覆盖。
3.基于数据共享推进应用创新。加快构建全省统一标准的电子证照信息库,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归集方式,完善电子证照数据,编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办法,逐步推进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行政审批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依托省大数据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通过浙江政务服网等载体,为全社会无偿提供公共性、定制化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制定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记录的目录清单,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管理过程中积极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推动实现基于用户数据的精准服务和主动服务。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加快健全全省各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领导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部门、电子政务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对部门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工程监理、运营维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凡是一张网建设和整合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不再审批新建电子政务项目。强化考核监督,将“一张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合作的多元投入和运营机制,打造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生态体系。
3.加强制度设计。加快电子政务立法,制定《浙江省公共数据与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加快出台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加大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力度,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数据资源管理、业务应用设计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化制定、实施推广工作。
4.加强培训推广。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充实政府信息化人才队伍。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建设,支持基层探索和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模式、实施路径和应用场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推广、用户培育力度。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序号 |
工作任务 |
阶段目标 |
1 |
深化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 |
1季度: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架构设计; 2季度:完成省级部门公共服务目录梳理公开工作; 4季度:基本完成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公开工作。 |
2 |
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
2季度:完成省级部门行政流程优化梳理工作; 3季度:实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快递送达; 4季度:基本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流程优化梳理工作; |
3 |
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
1季度: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和月度通报制度; 2季度:启动实施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在线审批; 3季度: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 4季度:实现省市县三级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60%以上实现网上申报, 100项以上政务服务办理一事上门不超过一次 |
4 |
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功能。 |
1季度:实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全省市、县(区)全覆盖; 2季度: 制定发布浙江省移动应用开发汇聚标准; 3季度: 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升级工作; 4季度: 在重要民生领域提供超过150项移动端便民服务。 |
5. |
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1季度:制定下发《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平台整合工作; 3季度: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用户认证平台升级改造工作; 4季度:全面完成省以下政府部门自建审批系统标准化改造,实现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查询;完成全省30%以上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6 |
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创新 |
1季度:完成全省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点建设; 2季度: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功能升级服务试点工作; 3季度:基本完成乡镇(街道)统一权力运行系统实施工作 4季度:建成10个市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大厅,100个以上基层网上政务服务示范点。 |
7 |
建立网上协同治理体系
|
1季度:启动建设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信息平台; 2季度: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实施工作; 3季度:优化完善统一电子监察平台功能; 4季度:初步建成业务协同平台框架,支撑智慧监管、社会综治等协同业务。 |
8 |
夯实支撑保障体系 |
1季度:实现电子政务视联网省市县乡全覆盖,完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工作; 2季度:完成全省电子证照库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启动建设工作。 3季度: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办法,完成电子证照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4季度:实现统一数据开放平台省市县全覆盖,基本建成省市县纵向、横向全贯通的政务数据交换体系。 |
9 |
组织保障和制度设计 |
1季度:下发2017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发布《浙江省公共数据与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办法》; 2季度:修订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业务和技术规范; 3季度: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督查; 4季度: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