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榆林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集安市榆林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5122024-05-08 15:44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本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基层减负、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民兵、武装、双拥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35-6642017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协助镇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网格化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派驻榆林镇的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提出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办理;负责镇政府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辖区内社保、医保、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就业创业、证照办理、户籍办理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优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来访来电接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参与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警、综合防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政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村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集安市榆林镇榆林村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642017 

负责人姓名:于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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