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执业药师注册申报入口
浙江省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apply.zjfda.gov.cn/internetZy.do?formAction=list 一、许可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二、设定许可...
服务信息
地区: 浙江
分类: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所属行业: 食药监
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

在“填写申请”栏目下根据注册类别点击“确定”或填写“资格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

如实、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点击“确定”

打印所列表格一式二份

请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各市、县(市、区)设立的受理点办理注册手续。
提示:
1、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果申请再次执业,按再次注册办理。
2、再次注册的同时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或单位的,请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3、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执业范围要注明“零售”。
4、同时持有专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或变更注册申请表时,应同时填写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资格证书号,执业类别应填写“药学与中药学”。
5、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注册机构在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
6、为了使您的注册信息正确显示,请在填写变更或再次注册申请表时注意:如果本次注册申请前的注册单位是在浙江省内的,请在“是否跨省注册”中选择“否”;如果本次注册申请前的注册单位是在浙江省外的,请在“是否跨省注册”中选择“是”。
基本信息

浙江省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apply.zjfda.gov.cn/internetZy.do?formAction=list

浙江省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一、许可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三、许可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四、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的健康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7、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8、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

9、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待业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5、《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6、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8、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的健康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9、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变更与再次注册同时进行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执业单位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7、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

8、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9、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的健康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

10、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单位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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