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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强化榆林镇党委对村(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促进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榆林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社区)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居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榆林镇党员、干部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榆林镇的干部,对派驻榆林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辖区内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五)领导榆林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文明(镇)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七)按照职责范围,依法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八)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侨务政策,做好统战、侨务工作。做好基层武装建设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兵役等工作。负责区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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