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152024-03-26 12:05  95商服网

科室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职能

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张文锋

0427-2822227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财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负责局机关的信访稳定工作(不含农民工业务),指导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系统人员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等工作。

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张文锋

0427-2826201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和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承担本部门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督查督办;组织起草相关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的清理及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和流程工作;承担系统法律事务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系统业务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和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协调。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于立江

0427-2828790

负责拟定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人力资源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盘就业管理规定。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拟定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发布全市工资指导线;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协调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并指导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市人才引进办公室)

董子星

0427-2826087

按分工拟订全市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与职业培训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评价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留学人员来盘工作的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评聘等政策规定;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盘(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盘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中高级评委会管理工作;拟定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考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张洪友

0427-2820542

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拟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县(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拟定市直机关单位工人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含合同制退役士兵)技术等级聘任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工资福利科

赵炜宇

0427-2825873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市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李铁军

0427-2832598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陈品卓 0427-2800161

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企业单位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和全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备案的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工伤与失业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付钰

0427-283105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再次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预警制度及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失业保险具体政策、规划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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