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742024-11-03 07:09  95商服网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建议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机关节能、后勤保障、档案管理、信访、督查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工作会议等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关网络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28522)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研究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非规划类课题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政策建议,组织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相关内容;统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2824673)

(三)综合科。

负责全市振兴工业有关工作的综合统筹和协调服务,对振兴工业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提出振兴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振兴工业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有关工业振兴重大问题;负责市领导跟踪推进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工业振兴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建议,推进工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

(联系电话:5625391)

(四)规划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

(联系电话:2821281)

(五)投融资科。

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包括新建和技术改造),负责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编制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提出市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推进产融合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36602)

(六)经济运行科。

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2824493)

(七)中小企业发展科。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完善融资、担保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划、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2819410)

(八)能源与循环经济科(市节能监察办公室)。

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规划、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能源工业规范性文件、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负责电力市场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负责实施工业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和评价;全面统筹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统筹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联系电话:2823487)

(九)原材料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小组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行业、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依法依规承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行政确认事项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36515)

(十)装备工业科。

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橡胶、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装备制造业的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加快实施智能制造。

(联系电话:2851683)

(十一)轻工医药科。

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药品、盐业、糖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项目、产业准入等事项;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医药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桑蚕和茧丝绸产业统筹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监督产销衔接,指导桑蚕和茧丝绸一二三产协调发展。

(联系电话:2812268)

(十二)军民融合科(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军工重大项目和事项的监督、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有关工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科研生产、质量、计量、关键设备设施等的监督管理;承担军工安全保密、军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军工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核工业、军品外贸、军工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技术改造、产品质量、专用设备等的管理;负责民爆行业改革、经济运行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2824720)

(十三)工业园区科。

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工业园区部门)安排的建议;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2822860)

(十四)科技科。

制订工业技术创新及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拟定工业产业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2839925)

(十五)电子信息科。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2825449)

(十六)信息和软件科。

负责制订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信息安全的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互联网、大数据、 人工智能与工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网络安全保障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和应急处理。

(联系电话:5625332)

(十七)对外合作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的政策研究与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政策建议;协调与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全市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组织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组织工业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与交流。

(联系电话:2816060)

(十八)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干部监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2818605)

(十九)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年度预算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16218)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812298)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2812298)

二、负责人:张晓阳

三、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

四、办公电话:0773—2821680

五、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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