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党政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24-53997779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安全生产和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中心内控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医保“三个目录”数据库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疗待遇接口信息对接及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协议签订工作;协调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
2.参保征缴部 联系电话:024-53998083
负责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关系转移、账户划拨。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参保人员扩面及档案建立工作;负责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涉军相关人员医保缴费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内设医疗待遇窗口业务需求和个人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封锁或解封、注销等特殊数据处理;负责参保人员就医信息的网络监控和数据动态统计分析。
3.审核一部 联系电话:024-53998034
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业务指导和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患者的费用审核等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负责统筹地区定点门诊、零售药店医保患者的费用审核及医保医(药)师管理等工作,并作出相应的评价、立案、存档等结果处理;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并做好医保救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4.审核二部 联系电话:024-53998290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日常管理;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审核;负责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相关事务;负责审核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未持卡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负责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登记备案、立卷、初审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地区外地急诊住院、转院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5.基金财务和药械价格部 联系电话:024-53997889
负责参保人员待遇报销结算工作,负责提供医保基金总量指标基础数据测算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费用的按付核算:负责编制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支预决算、财务报表及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与财政、市税务部门数据传递及数据录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为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器械(耗材)询价、购买、使用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短缺药供应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