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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
将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市城镇医疗生育保险中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心和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内设机构医疗保障服务部整建制划出,并将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分支机构的医疗保障职责及人员编制划出,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完善相关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险种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离休人员医疗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财务制度,统计、分析基金运转情况,提出上述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基金预算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为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的拟定实施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及相关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精算等工作。
(六)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24-12345,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21号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部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安全生产和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中心内控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医保“三个目录”数据库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