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1.1 需提供要件
①《广告审查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3 号辽宁省政务
服务中心三楼2 号省市场局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7f25bc4c-ac0c-488e-b793-2549b5b1665a
1.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事项,建议您优先选择“邮寄办”“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83988700,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12345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