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考核考评、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学习、教育、培训、出国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丽琼;办公电话:0575-86022098。
(二)综合与规划科:
组织开展涉及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规划。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我县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综合性规划和政策。统筹全县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
科室负责人:杜嘉依;办公电话:0575-86023677。
(三)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编制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承担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家祥;办公电话:0575-86132029。
(四)行政审批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指导工作和承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改革工作。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科室负责人:盛方龙;办公电话:0575-86023801。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全县小城市、小城镇(中心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按权限审核上报交通领域重大项目。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
科室负责人:俞翔;办公电话:0575-86029772。
(六)产业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衔接平衡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数字新昌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按权限审核、转报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重大项目。牵头推进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
科室负责人:董志燕;办公电话:0575-86383795。
(七)社会发展与改革科(挂信用科牌子):社会发展与改革科(挂信用科牌子)主要职责:研判全县社会事业发展趋势,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社会建设领域重大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社会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社会体制改革,研究社会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按权限审核社会领域重大项目。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承担我县参与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浙东经济合作区等的政策拟订和区域合作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合作及山海协作工程,承担县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山海协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信用新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兰兰;办公电话:0575-86039125。
(八)社会建设综合协调科:承担县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拟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社会建设领域相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并协调实施。汇总并分析研判社会建设总体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协调重大事项。承担县中共新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俞松霞;办公电话:0575-86037568。
(九)价格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权限范围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应急预案。受理价格政策咨询。
科室负责人:胡首峰;办公电话:0575-86041800。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和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落实县级粮肉等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的计划、收购、轮换和动用指令。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归口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组织全县军粮供应。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粮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科室负责人:石钦磊;办公电话:0575-86023828。
(十一)能源发展科: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节约政策的制定。按职责分工承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电力运行管理,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承担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资源综合利用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规定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核准的上报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梁志远;办公电话:0575-86019958。
(十二) 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科室负责人:王秀丽;办公电话:0575-8602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