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
(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五)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计划、建议。
(七)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
(八)负责全县基本建设、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九)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十二)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十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四)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考核考评、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