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一、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自2016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部分试点地区(我省指郑州、郑州新区、洛阳、平顶山和南阳)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根据其实际情况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
二、操作流程
(一)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1.打开模块,需要填写【税务行政许可】和【最高开票限额】两张表,如下: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4.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