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23342023-11-06 11:43  95商服网
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调配任免、培训培养、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局属执法单位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教育、依申请公开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平安创建、综合治理、反恐维稳等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3871441

计划财务科
机构职能:组织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本级城建资金核算和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组织绩效评价。承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城建项目结算决算审核、专项(跟踪)审计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7124188

行政审批科(工程消防科)
机构职能:负责行政审批综合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核准办理(备案)工作,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窗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3871441
建工管理科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区建筑业改革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工作。推进建筑企业开拓对外市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城市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引进、转化及推广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3871441
房地产管理科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开发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销售行政许可,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组织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初步设计会审。负责权限内存量房屋的交易管理职责。牵头负责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运行和管理,负责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房屋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政策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承担城区国家直管公房、落政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房产的管理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对直管公房、落政私房、代管房产、佛教包租产等房产的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3871441
城市建设管理科
机构职能:拟订和参与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并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市级实施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项目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联系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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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科
机构职能:参与城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房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参与美丽乡村村庄整治建设、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责全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安居、宜居、美居”等涉农、涉镇、涉村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全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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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科
机构负责人 童若飞
机构职能:牵头城市建设中长远发展规划研究,参与新型城市化推进工作,指导全区区域开发建设。拟订城市更新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区域的城市设计和区域详细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更新项目论证审查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品质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地下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牵头未来社区创建、老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非成套房改造相关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3871441

物业和房屋管理科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做好全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各项物业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全区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历史建筑保护改造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73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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