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马晓健
办公电话:0543-4263000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4263000
投诉电话:0543-4263000
三、办公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 信访、安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 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 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 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 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 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 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 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 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股(挂综合协调与法规股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于乃勇
办公电话:0543-4261986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4261986
投诉电话:0543-4263000
三、办公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
四、机构职能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组织起草规范性文稿。
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市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査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监管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伟
办公电话:0543-4262310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4268110
投诉电话:0543-4263000
三、办公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
四、机构职能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査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负责省委托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应急救援和综合减灾防灾救灾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高兴岗
办公电话:0543-4263129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4263129
投诉电话:0543-4263000
三、办公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
四、机构职能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地方人武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 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对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的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 作。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 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 调台风防御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