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您如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符合医保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为了尽可能使您在异地就医顺利,请仔细阅读下列结算政策及备案流程:
一、办理登记备案
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智助政务一体机或到参保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二)备案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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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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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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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三)线上申请备案操作流程(以粤医保为例)
“粤医保”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微信”首页,在搜索栏里输入“粤医保”,搜索后点击小程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
【第二步】进入“粤医保”小程序之后,要先登录(按提示操作)[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登录成功之后,进入功能主页如下:
【第三步】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图标小程序会弹出“备案告知书”,请大家认真阅读告知书事项,等待5秒钟然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
【第四步】按照顺序自行填入需填写的内容。小贴士: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上传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
需注意的是,我市参保人【备案类例】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备案前需填写好《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江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常用表格下载”下载),并在“上传材料”处一同拍照上传。
(四)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二、异地就医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市选择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在异地就医时未能直接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我市规定的,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三、咨询电话
备注:以上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