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企业开办全链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企业开办(适用主体类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含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上述事项全链条一并办理,企业根据要求可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子项办理。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6.《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三、办理须知
1.选择线下一窗通办的企业,需要涉及的相关人员(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经理、监事、经办人等)在“登记注册身份认证”APP上进行有效身份验证。
2.企业开办全链线下一窗通办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事项申请表》;适用于《南昌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情形,住所证明可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3.新办企业可以免费申领公章、税务UKEY,同时为企业免费提供邮寄服务。
4、需要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的企业,也可以扫描银行预约开户二维码,选择开户银行,在提供的渠道内进行预约。
5、选择线上一网通办的企业,可以实现“一次不跑”,在网上完成开办申请、电子签名、电子签章。
四、线上办理(“一网通办”)
1.申报方式:登录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http://fw.amr.jiangxi.gov.cn)、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或赣服通APP(支付宝小程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题点击办理。
2.依照要求在网页上提交申请,公章刊刻、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为可选项,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办理。
3.初审通过后: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人员下载 “赣企开办e窗通”APP 完成实名认证并在线签名;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股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微信或支付宝 “电子营业执照” 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后,前往“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专区” 或“赣企开办e窗通”APP,激活企业用户并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签名。
五、线下帮办(“一窗通办”)
(一)开办企业多个事项(含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一次性申请办理的,由专窗负责信息填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事项申请表》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适用于《南昌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情形可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已完成企业设立登记,自主选择一窗办理公章刊刻、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的,由专窗负责信息填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事项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
企业开办全流程0.5工作日(市本级3小时试点)内办结。企业设立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为即办,公章刊刻、申领发票自受理时间起2.5个小时内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或各政务服务大厅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办结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选择邮寄的,工作人员将已办结办件当天寄出。
八、办理流程图
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流程图
0.5个工作日(市本级3小时试点)
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平台流程图
0.5个工作日(市本级3小时试点)
九、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791-83987530
投诉电话:0791-839875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市民中心园楼二楼市场登记窗口(地铁2号线市民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