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职责: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调研、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28
2、财务科。
职责:负责水利投融资工作,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负责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局资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19699
3、水旱灾害防御科(挂安全生产管理科牌子)。
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汛期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538-5621829
4、农田水利科。
职责: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供水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
联系电话:0538-5629116
5、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挂工程管理科牌子)。
职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工程维修计划、方案、申报立项和组织施工;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和防潮堤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工程管理单位搞好自身建设和多种经营。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依法组织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办理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负责组织完善竣工前各项工作,申报工程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收编整理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备案;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联系电话:0538-56109169
6、党建工作办公室。
职责: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主管党组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做好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岀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合并的建议,经上级研究同意后实施;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明确创建目标、措施,抓好过硬党支部培树、帮带,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负责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取、上交等工作;做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党代会代表的推选、联络服务,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党内表彰集中性教育活动;负责做好“互联网+党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所辖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的督查、推进,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