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0742023-05-07 18:18  95商服网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578

2、预算科

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牵头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税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措施。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编制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有关税收政策;提出地方性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贯彻执行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联系电话:0531-81601736

3、国库科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收入组织调度,编制区本级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贯彻执行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办理区级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国库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协调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训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635

4、行财科

承担区直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执行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等财政政策和制度;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参与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执行有关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支付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分配等工作;承担涉农一卡通补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据经济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

联系电话:0531-85872579

5、综合管理科

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提出有关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工资、住房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财政政策措施,管理和分配住房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上级财政部门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贯彻执行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投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全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落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资产的统一管理。贯彻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31-81601732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1、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国库支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平台的维护;负责全区公务卡改革的落实,承担区级平台与银行业务的衔接;负责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财政代管资金账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动态监控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受委托开展财政资金的实拨;负责按照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准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额对预算单位填报的工资额进行核实,建立工资档案,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分解并支付资金;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872635

2、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为区属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等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承担全区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等重点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本级绩效综合评价等具体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为全区会计人员培训做好服务;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1601732

3、区财政局代管济南市天桥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府项目资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土地项目资金收支管理的相关服务性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研究,提出有关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拟定、融资支持、绩效评价、信息统计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16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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