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东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所属行业: | 民政 |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我市从2018年5月14日起启动使用“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系统”开展婚姻登记预约管理服务工作。请各位市民自5月14日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系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事项:
1、登录“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点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即可;
2、关注“广东民政”或“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对应在“贴心民政”或“一键查询”中即可登陆微信预约平台;
3、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在“业务大厅”点击婚姻登记相应预约服务事项即可。
4、拨打广东省民政服务热线12349,通过语音服务即可预约婚姻登记。
5、如有疑问,请拨打广州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为确保省、市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切换工作顺利进行,5月13日广州市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停止对外服务(含“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微信钱包城市服务和“广州通”APP等渠道的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1、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3、办理登记时,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查看、结婚登记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离婚登记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相关业务:①一方或双方预约人与实际到场办证人不一致的;②预约办理的业务类别与实际办理的业务类别不一致的;③其他预约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5、所在地已实施“全城通办”业务的,以所在地“全城通办”政策为准。
6、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听从现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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