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18462023-05-07 09:56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23195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安全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财务、信息、保密、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调研、接待、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纪律工作、计划生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股。(联系电话:0757-88662606)

统筹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单位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本单位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和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承办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培训工作。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承担本单位信访、接访工作,协调、督办本单位信访事务,统筹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建议工作。承担全区表彰奖励管理工作。

(三)就业创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57-88231921)

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承担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指导和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区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培训(实训)工作。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监督和管理。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综合管理,指导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执行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承担区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指导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

(四)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757-88229932)

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区人才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综合服务管理政策;具体负责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产业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对全区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和评选活动等人才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人才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掌握和联系服务全区各类高层次人才,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活动;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化建设等平台,承担人才资源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佛山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组织申报、管理及其服务工作。

(五)劳动关系与仲裁股(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757-88682505)

负责用人单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审核、管理及监督等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调解、审理全区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区内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养老和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757-88232332)

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的配套政策、制度、办法;负责全征地居民参保资格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及政策制定工作;组织推行全区的企业年金制度,做好企业年金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内国有集体企业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级补贴审核工作。牵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的行政监督工作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考核工作,协调社会保险综合管理工作。

(七)工伤保险股。(联系电话:0757-88669606)

实施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支付标准和与定点医院的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对职工工伤的认定,组织对职工工伤、职业病、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

(八)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7-88669622)

负责依法规范劳资双方法律关系,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建立和完善各项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和拟订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并审查备案;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劳动标准。负责对我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区域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调解处理劳资纠纷、集体上访等涉及劳动保障监察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我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我区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工作,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动态管理。指导、监督镇(街道)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负责我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办公室、就业创业促进股、养老和失业保险股)

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综合法规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工伤保险股、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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