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职业训练中心)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就业创业服务、人才人事服务、职业培训等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引进、企业服务及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区职业培训学校、训练基地的规划、建设,指导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工作。
(三)负责指导、服务全区企业、行业开展内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人才多元化评价、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统筹开展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五)指导街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六)完成区人力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职业训练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服务部、信息部、就业服务部、人事人才服务部、人力资源产业服务部、培训部、社区教育部、技能评价部。
办公电话 0755-28436971
办公地址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 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