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依法履行人力资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统筹规划与发展,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能力。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承担公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统筹开展全区职业培训和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用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协助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和人才创业园;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海内外人才引进工作。
(六)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劳动执法指导监督、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组织实施劳动法制宣传、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争议调解政策,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负责查处未经批准(备案)从事劳务派遣、人才中介及职业培训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和雇员管理;负责员额聘员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工作。
(九)负责有关人才工作和本行业系统内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区人力资源局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与区科技创新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龙岗区组团相关工作。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承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龙岗区有关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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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职业训练中心)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就业创业服务、人才人事服务、职业培训等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职能 :负责处理违反人事纪律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负责处理公务员、职员、雇员申述、控告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工作人员及兼职仲裁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加挂区欠薪保障基金办公室牌子)机构职能 :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情况,对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巡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党务、纪检监察、财务、资产管理、保密、督办、统计、宣传信息、后勤保障、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青妇、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