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专项经费。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访、意识形态和维护稳定工作。
负责人:孙忠磊
联系电话:0536-6112797
(二)综合业务科。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研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对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文化振兴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物资源工作,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承担的科学发展观考核任务。
负责人:王晓磊
联系电话:0536-6112797
(三)文化艺术科(加挂文化人才科牌子)。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各类职业院团、演艺剧场和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监管。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负责全市文化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人才引进、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妇女、计生、工会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邹晓艳
联系电话:0536-6112797
(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的双招双引、大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信息化、智慧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酒店、导游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人:王立春
联系电话:0536-6112797
(五)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
负责图书报刊(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企业、发行单位的监管工作。指导印刷行业和出版物发行行业社会团体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全市全民阅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市影视行业创作发展,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组织影剧院备案初审上报,配合做好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放映工作。指导全市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洪强
联系电话:0536-6112797
(六)文物科。
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文物资源。负责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文物抢救、征集、研究、保护、利用、宣传和交流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项目的规划编制,参与管理文物专项经费。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保护措施的实施。指导全市博物馆的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等,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负责人:姚志平
联系电话:0536-611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