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61502019-08-04 22:07  中国政务服务网

纳税信用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信用相关业务功能,包括纳税信用补评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等功能。

信用管理

1.信用管理——纳税信用补评申请

【模块说明】

纳税人因《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所列的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通过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补评申请〗

【功能界面】

补评申请

2.信用管理——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模块说明】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通过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复评申请〗

【功能界面】

复评申请

3.信用管理——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可以对相关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进行查询,并且针对每个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纳税人信用证明的开具。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

【功能界面】

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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