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六)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八)制定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诸城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指导全市各类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各类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各类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业,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全民阅读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的行政(行业)管理。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电影行业的规划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等,指导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组织文物抢救、勘探、考古发掘,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征集、研究、保护、利用、宣传及博物馆建设等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行业、领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诸城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诸城旅游品牌形象和诸城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
(十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诸城市文化艺术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中心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三)负责艺术创作、社会文化、企业文化和艺术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沟通协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文学馆有关工作。
(五)负责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六)承接原诸城市超然台服务中心(诸城市地方文化研究学会)职责。负责超然台建设、维护、管理和苏轼学术研究;负责《超然台》杂志的编辑工作,为杂志的出版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地方文化的研究、开发、整理、书籍出版、学术论坛、对外宣传交流和产业运营等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诸城市博物馆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博物馆发展规划、措施。
(二)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护、展览,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三)负责文物征集、收藏、修复、复制和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工作。
(四)在市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全市文物遗产保护、研究、考古勘探、发掘工作。
(五)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诸城市旅游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工作,负责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景区、园区发展工作。
(三)承担文化旅游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游客讲解相关工作。
(四)参与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旅游节事活动、旅游线路开发、旅游区域合作和目标市场开拓。
(五)协助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旅游产业统计、对外招商工作;参与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培训工作。
(六)负责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诸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行使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对文化市场及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四)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执法监督、依法治市、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热线等方面与执法监管有关的工作。
(六)负责执法监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36-6563776
办公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中天路567号 ; 【邮政编码】:262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工作日)下午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6-6560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中天路567号(三里庄水库以西、常山大道以东,龙都街道孔戈庄社区和土墙社区之间)。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时间执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不打烊服务。
咨询电话:0536-6113691
办公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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