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近日,我局发现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上传播“北京地税局要求纳税人在官方微信或支付宝办理实名认证,如不认证2018年1月1日后将不能正常申报”,以及要求纳税人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等相关信息,针对此错误信息,我局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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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发现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上传播“北京地税局要求纳税人在官方微信或支付宝办理实名认证,如不认证2018年1月1日后将不能正常申报”,以及要求纳税人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等相关信息,针对此错误信息,我局澄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