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统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烟台市福山区统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6072023-04-15 19:38  95商服网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356243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信息化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履行的执法职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科室名称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办公电话 0535-6356247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有关统计制度。汇总、整理全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发布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咨询服务。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资源环境和新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以及有关经济结构的分析研究报告。拟订全区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国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各镇街园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互联网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服务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科室名称 农业工业统计科 办公电话 0535-6356245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能源核算以及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承担。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统计调查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356244、0535-6356246
单位职能       (一)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承担全区统计普查工作。研究提出各类周期性、临时性统计普查方案,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大型普查和地方性调查,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收集、整理、编辑、组织提出普查综合统计报告。
      (三)承担全区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调查统计全区基本单位,收集整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维护更新和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指导基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统计,统筹规模以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检查、评估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指导基本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和镇街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组织开展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四)承担全区统计调查信息工作。收集、维护、更新、管理统计普查、调查数据库,整理出版和开发利用普查统计资料,利用普查资料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五)承担全区统计系统信息化工作。建设、维护、管理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研究提出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选型、配备指导意见,管理、维护局机关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六)承担住户、月度劳动力、采购经理、工业生产者价格、服务业零售结构、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农村住户、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工作,对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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