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统计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配合做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统计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配合市统计局做好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各镇街园、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园、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园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镇街园统计部门负责人。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管理由国家和省、市、区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烟台市福山区统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