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科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室和基层医疗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开发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承担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及考核,深化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科室负责人:冯爱娟 办公电话:0635-8515431
2.规财与综合监督科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机构的收费管理;承担卫生健康设备、资金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卫健办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工作。拟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发展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规划和措施建议;指导、组织、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制度、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配合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监督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保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区直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负责卫健办和园区、街道卫生计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工作。负责辖区信访件及市民热线的办理工作。完成市、开发区扶贫办交办的事项。
科室负责人:周连伟 办公电话:0635-8515431
3.爱卫与疾控科
主要职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区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园区、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负责组织全区城乡除“四害”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活动;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完成省、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按照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牵头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例会、理事会等会议,积极发展会员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和服务。协调争取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开展计生“助福”行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救助。依法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指导园区、街道和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承办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双招双引”项目帮包与推进工作
科室负责人:徐永昌 办公电话:0635-8512126
4.妇幼健康与中医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育龄夫妻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的孕期保健工作,加强计生系统B超管理,协同上级计生部门更全面掌握全区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负责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并对我区育龄妇女做好产后术后随访等工作。对育龄群体进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系列的教育,在育龄群众中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健康教育和住院分娩的好处,使计生政策、方针家喻户晓。负责计划生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类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协同上级计生部门信息准确并及时的变更。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工作的检查、督导、监督、培训。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负责本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妇幼卫生信息数据。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质量管理;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安宁疗护方面的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武秀娥 办公电话:0635-851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