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各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12872023-03-11 23:20  95商服网

1、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

联系电话:0533-5181470

负责人:姜化忠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全区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规划,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数字乡村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全区数字农业农村、农作物种业、蔬菜产业、食用菌产业、果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开展相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承担全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规划、计划,研究拟订项目建设操作规程,为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测、竣工验收、事后管护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承担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农田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农田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提报农田建设年度需求计划;承担全区农田建设项目库建设,做好入库项目的评估论证、项目申报;承担竣工项目的区级验收工作,并搞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检查农田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承担监督验收合格的农田项目的产权移交工作;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区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农田建设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承担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做好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村经济统计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按分工抓好落实,参与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

(六)承担农业农村改革政策宣传辅助工作,参与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培育农村改革典型,推广改革工作经验,为工商资本、城乡要素对接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发展农村经济。宣传贯彻“三农”有关扶持政策,承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统筹整合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奖补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服务工作,监测支农资金使用绩效。

(七)承担全区数字化市场信息和数字化农业技术的服务工作,做好农产品生产数字化支撑服务,统筹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服务资源要素,做好农业种植业资源区划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化管理等数字化技术服务,实施数字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运营管理全区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区域数字农业农村天地空一体化观测系统、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和服务管理风控技术系统工作,参与构建全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推动基层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和智慧大脑管理;承担全区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建设数字农业农村高端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开展数字农业农村人才下乡活动。

(八)承担农业优良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和监测;承担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调查、评价、监测全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的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植物保护、植物疫情调查及防治服务、土壤和肥料的监测与试验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认定、登记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土壤、农药、肥料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九)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登记、展示示范、跟踪评价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十)承担蔬菜、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蔬菜标准园创建、集约化育苗、生产信息监测和食用菌菌种服务工作;承担蔬菜生产、流通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果树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果树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果树资源、种苗、果品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果树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培训、政策宣讲、典型培育工作,参与全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承担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教育培训、农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等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有关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项目。

(十三)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相关工作。

(十四)为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淄川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里大街507号

联系电话:0533-5281432

负责人:蒲鹏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区畜牧渔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承担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畜牧渔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承担全区畜牧渔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工作,促进数字畜牧渔业发展,推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扶持畜牧渔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区动物疫病及渔业病害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和渔业病害预防、控制工作。

(四)协助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区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辅助工作。

(六)承担地方畜禽品种、水产良种、饲草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选育相关工作;承担畜禽、水产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推动毛皮动物养殖发展。

(七)承担畜牧渔业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和畜牧渔业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工作。

(八)承担收集、分析畜牧渔业行业信息,组织推动数字畜牧、渔业信息化服务工作,开展畜牧渔业统计、监测、预警有关工作。

(九)承担全区畜牧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派出机构人员管理、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相关工作。

(十二)为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淄川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星火路55号

联系电话:0533-5181501

负责人:李先来

淄川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农机事业服务中心),为区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共淄川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区农机事业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机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年度计划、业务规范等意见建议。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化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三)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普及应用各类先进适用农业机械。

(四)组织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服务措施,承担农业机械化集成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促进全区农业机械新旧动能转换和农业机械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六)参与推进农机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手、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技术状态检验和报废更新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安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宣传等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参与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八)承担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技术服务;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承担农机质量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的技术性支持。

(九)承担全区农机信息化和智慧农机信息平台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配合做好农机行业统计有关工作。

(十)参与利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促进农机化事业全面发展。

(十一)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相关工作。

(十二)为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机事业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及政务公开、网络问政和宣传、文档、机要、保密、会务、档案、计划生育、督查督办、安全保卫、信访、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组织拟定单位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帮包驻村、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监督各项农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群团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老干部科牌子)。承担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技术人才等工作;承担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机械事业服务系统人才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农机事业对外人才引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三)生产服务科(挂社会化服务促进科牌子)。承担推进各类农业机械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承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承担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技术状态检验和报废更新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安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宣传等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参与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承担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技术服务;承担农机质量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的技术性支持。承担农机化生产情况调度、统计,农情信息汇总、发布;承担农业机械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乡村产业振兴、新六产等服务工作;推动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具体协调推动“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承担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推动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四)农机推广科。承担全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农机集成新技术、人员培训及新机具引进、试验、集成、示范和普及应用等工作;承担创新技术示范基地推广工作;具体协调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承担全区智慧农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承担农业机械智能化发展和智慧农机建设工作,为农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农机信息化技术指导服务;承担数字化、智能化农业机械发展推广应用工作;具体协调推动农业机械智能化与信息化相融合,提高农机作业效率。

(五)科技教育科。承担拟订农业机械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行业科研成果的初审、申报和农机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开展农机化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全区农机行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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