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政府法律事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股、装备财务保障股、科技信息股等15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玉红,0773-481535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保卫、后勤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
(二)政工股(负责人:唐凤燕,0773-4810148)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系统内立功创模、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录用、考核、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辞职、辞退、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建、计生、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工作。
(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唐清亮,0773-4812198)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重要文稿、公文、会议、活动等的筹划组织和保障安排。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文华,0773-4816608)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开展和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负责人:邓秋华,0773-4816583)
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乡(镇)政府、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县本级和乡(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人:黄玮全,0773-4816583)
办理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和县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县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审查和涉法问题协调等实务工作。代理县政府和县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以县级名义作出的信访答复、复查、复核意见进行法律审查,参与信访、调查、处理并提出法律意见。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唐为民,0773-4835354)
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唐荣胜,0773-4816583)
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因不服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李建雄,0773-4812198)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和本系统法律职业教育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彭海明,0773-8691272)
指导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赵艳,0773-4820948)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县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股(负责人:唐为民,0773-4815354)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行政处罚工作。牵头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三)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股(负责人:肖太云,0773-4816160)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情报信息的收集、处理的具体工作。调查研究本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本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人:蒋琴琴,0773-4821308)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和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
(十五)科技信息股(负责人:唐翠荣,0773-4810148)
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的技术保障。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融合平台的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