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对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执行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的督查落实。
负责人:金永山。
联系方式:0536-6212429。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和调配;开展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
负责人:马新萍。
联系方式:0536-6211371。
(三)装备财务科。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本局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的管理;承担本系统内部审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志超。
联系方式:0536-6211403。
(四)法制科。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应诉工作;承办提案、议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负责人:张丽丽。
联系方式:0536- 6211373。
(五)党建工作科。负责制定落实局机关党建活动实施方案;协调开展城乡联建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承担维护党员管理信息库以及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
负责人:张成杰。
联系方式:0536- 6212565。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建立和整合投诉机制,负责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投诉件的咨询、受理、分拨及结果反馈,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人:柳福君。
联系方式:0536- 6350315。
(七)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牵头协调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职能交叉事项。依法监督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等相关活动。
负责人:许峰。
联系方式:0536- 6212610。
(八)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人:范永礼。
联系方式:0536-6212270。
(九)价格监督检查科。建立和完善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徐国栋。
联系方式:0536-6167506。
(十)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职权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承担和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负责人:郭鹏。
联系方式:0536-6218157。
(十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建立、完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负责人:刘术新。
联系方式:0536-6160181。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沈国华。
联系方式:0536-6115539。
(十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加挂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办公室牌子)。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李煜。
联系方式:0536-6216831。
(十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潍坊”建设,组织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创建管理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负责人:王国梁。
联系方式:0536-6046377。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风险预警和形势分析等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负责人:钟长青。
联系方式:0536-6329051。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风险预警和形势分析等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组织对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陈长。
联系方式:0536-6329239。
(十七)餐饮服务监管科。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人:张兰发。联系方式:0536-6046375。
(十八)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标准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负责人:白雪。
联系方式:0536-6329292。
(十九)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承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和机构的日常监管;承担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
负责人:张云东。
联系方式:0536-6046376。
(二十)质量品牌协调科。负责对全市质量提升工作和“品牌潍坊”建设的统筹协调,拟订质量强市战略政策措施,拟订质量激励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推动“品牌潍坊”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负责人:李华英。
联系方式:0536-6213679。
(二十一)质量发展科。组织落实全市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开展政府质量奖及质量品牌的培育工作,组织市长质量奖制度的实施。推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采用。贯彻落实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贯彻落实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二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人:李焕忠。
联系方式:0536-6172608。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负责人:李光富。
联系方式:0536-6172117。
(二十四)计量认证科。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专项计量授权企业、建立计量标准企业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负责人:徐树平。
联系方式:0536-6214009。
(二十五)标准化科。拟订全市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于金刚。
联系方式:0536-6172602。
(二十六)知识产权管理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促进工作。
联系方式:0536-6115539。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相关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三)依法查处应当由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办的食品、餐饮、工业产品、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主体(无照经营、无证经营)、广告、知识产权、特种设备领域的违法案件。
(四)依法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组织对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
(五)参与相关领域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勇
联系方式:0536-6212971
二、诸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研究拟订我市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研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经济、科技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事宜,指导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指导全市专利技术的实施;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的评估、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规范等工作。
(四)承担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工作,管理专利创新奖励资金筹集和管理专利技术开发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负责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优势企业培育工作,负责推动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六)配合构建国防知识产权军地军民双向转化新机制新模式,负责建立利军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负责开展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导航工作。
(八)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推动知识产权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负责专利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九)承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承担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参与拟订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管理规定,规范和指导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工作;规范和指导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工作。
(十一)规划和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活动,承担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高校和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以及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的保障工作。
(十四)管理知识产权和专利文献研究及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开展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涉外事务。
(十六)承担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试点示范、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等工作。
(十七)联系知识产权相关社会组织。
(十八)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武培锋
联系方式:0536-6211481
三、诸城市消费者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规划、建设与管理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承担计算机应用培训、技术开发与技术交流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料的开发、建设、管理、使用;面向社会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高宗贵
联系方式:0536-6110315
四、诸城市计量测试所
主要职责:
建立保存诸城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校准、检验任务;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认证、仲裁检定,市场销售计量器具质量监督及委托检验工作; 开展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事业单位培训计量人员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人员,进行计量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及计量公正服务等;完成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晓荣
联系方式:0536-6123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