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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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文电、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建设等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0695 |
劳动监察科 |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协调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和劳动者维权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1133 |
就业与人才服务科(挂社会保险科牌子) |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并指导全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率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67206(就业创业) 0531-87268826(失业保险) 0531-87217181(人才) 0531-66580705(社会保险)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牌子)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项目人员安置政策并按权限承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实施、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备案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6534 |
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科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表彰奖励事项,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1-8722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