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工作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1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党委书记、院长:李书研 主持考试院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杨 军 分管党群工作处、学业水平考试处。
副院长:熊 越 分管研究生考试招生处、自学考试与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处、综合考试命题处、高考综合改革命题处。
副院长:赵 鹏 分管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处、社会考试处、网络与信息管理处、办公室。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
(四)负责承办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承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升本”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等教育考试和教育部门负责的各类非学历教育考试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承担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五)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