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文明创建、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办公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材料。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安全保卫、卫生等后勤工作。统筹负责信访工作。
股室负责人:毛士卫
联系电话:0717—3252506
2、政工股
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股室负责人:陈天河
联系电话:0717—3253837
3、计划财务股
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学校的设置、规模、办学条件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教育经费统计、财务公开、专项经费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方针、政策。对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负责全市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的测算、调整及申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及资金下拨、决算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利用外资或捐款发展教育项目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市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各类学校、所属单位的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资金实施监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教育系统大型基建的审计工作。
股室负责人: 宋友云
联系电话:0717—3253091
4、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贯彻教育方针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学校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课程计划。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文明校园创建及共青团、少先队、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科技及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国防、环保、毒品预防、法制、民族等专题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特殊学生教育及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育考试,实施质量监测及评估工作。负责学校招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组织审定学校校本课程教材。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股室负责人: 秦华
联系电话:0717—3253675
5、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的政策、法规宣传;
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务管理、考试组织;
少儿剑桥英语、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宣传、考务管理。
股室负责人:李金波
联系电话:0717—3223847
6、后勤管理办公室
负责中小学校办农业、工企业和三产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负责学校后勤管理饮食卫生安全;
负责教辅资料征订发行。
股室负责人:付仲平
联系电话:0717—3237999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负责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则的制定,负责社会资助贫困学生的协调,负责资助贫困学生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实施贫困学生的救助。
股室负责人: 付仲平
联系方式:0717—3253310
8、当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1、贯彻国家、省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培训任务,制订和执行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2、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培训、考核及师德档案建设。
3、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的培训和管理。
4、负责全市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师继续教育,包括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薄弱学科培训、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新课程通识性培训、普通话培训等。
5、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提高培训。
6、负责全市各学校及幼儿园进行校本培训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7、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和管理。
8、负责组织、协调上级培训部门的培训工作。
单位负责人:詹光华
联系电话:0717--3229082
9、教育督导股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普及义务教育复查评估和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负责综合性教育政策的研究、宣传和督办工作,对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负责学校合并、撤销的审核上报工作。牵头负责违规办学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股室负责人:任光清
联系电话:0717—3253887
10、学校安全监管股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学校开展平安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指导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负责校车的日常监管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周开林
联系电话:0717—3253652
11、教师管理股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奖惩与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相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工会工作。
股室负责人: 张建国
联系电话:0717—3253270
12、行政审批股
负责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的组织、协调、办理、督办。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文雅
联系方式:0717—3221915
13、教学研究室
1、研究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结合本地实际,改革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
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管理、指导和检查各科教学工作,提出研究课题,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4、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通过教学研究和指导等途径,帮助教师实施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5、组织新课程改革的相关培训和研究,进行学生学业考试及评价研究。
6、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对学科进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7、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改实验。
单位负责人: 陈平
联系方式:0717—3222145
14、装备站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电化教育、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和教育技术装备以及农远工程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设备及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4、负责全市中小学理、化、生、自教学仪器的使用、自制教具的设计与制作的指导,培训实验教师队伍,管理实验教学并组织全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与全市小学自然(科学)实验操作考核等工作;
5、负责全市中小学各学科电化教学的指导、培训中小学电教教师,收集、编制、储存、整理有关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材资源和信息,为开展课堂电化教学服务;结合学科教学实际,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总结推广电教与信息技术教育经验成果;
6、负责全市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指导、培训信息技术教师,普及推广以多媒体计算机知识为主的信息技术知识,负责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和学生进行电脑作品和教学软件的设计与制作活动,开展信息技术课程教材、教法研究,组织全市中考信息技术课程操作考试;
7、负责全市中小学体、音、美、劳、图的配、建、管、用、研;
8、负责制订全市教育城域网与校园网建设规划,拟定农远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学校、管理与应用建设评估,加强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并收集、储存、推广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信息技术资源;运用信息技术资源开展远程教育,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
9、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电化教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农远工程设备与资源应用、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及“五优”评比活动,交流、推广教学科研成果;
10、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
单位负责人:康红君
联系电话:0717—3223838
15、青少年活动中心
1、研究指导全市中小学思想引领和少先队工作。
2、负责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培训学习、体育健身、文化交流、心理辅导、交友联谊、创业就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服务,培养青少年的体艺特长、科技创新能力、劳动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等。
3、负责参与或具体承办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中小学生教育教学竞赛、大型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
4、负责对全市各乡镇青少年宫的管理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辅导教师进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校外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辅导技能。
5、负责全市留守儿童、希望工程相关工作。
6、为妇女儿童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场所,开展各类妇女文化知识、兴趣培训和思想教育,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家庭教育、法律知识咨询,组织妇女儿童社会团体开展对外的文化交流、交往活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早期教育,关注女童平等发展,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普及,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总结推广先进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各项有关妇女儿童问题的调研工作。
7、承担团市委、妇联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占东进
联系电话:0717—3331928
16、疫情防控股
一、建立组织机构。教育局疫情防控股负责人付仲平,成员周兰、雷成,负责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属地防控要求,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制订疫情防控“两案十二制”。
二、严格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及追踪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按照指挥部下发的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一览表,严格排查师生和家长重点地区旅居史信息,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疫苗接种。按照指挥部要求,按时完成各类人群疫苗接种任务,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不漏一人。
四、落实核酸检测。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师生检测频次达到要求。
五、储备防控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及时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保证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等物品。
六、规范场所准备。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闲置场所等,规范设立医务室或卫生室、校内留观室、校门临时观察室、隔离区,按照要求配齐配足必备的防疫用品。
七、整治环境卫生。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功能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确保日产日清。
八、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应急培训。会同属地卫健、疾控部门开展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等场景实战演练,确保人员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到位、熟悉流程到位。
九、严格封闭管理。测温设备充足完好,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
十、强化健康教育。引导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分餐制等卫生习惯。教育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休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股室负责人:付仲平
联系电话:0717—325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