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人事、档案、应急、安全、信访、宣传、后勤、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汪弋,办公电话:027-60876681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并做好预决算方案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的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汪弋,办公电话:027-60876681
(三)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科。
负责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保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及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负责人:周珊红,办公电话:027-60876685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负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加强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张志奇,办公电话:027-60876683
(五)基金监督和信息管理科。
推进全市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承担医保基金安全防控和监管工作,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保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医保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人:潘志刚,办公电话:027-6087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