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的验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五年。
类型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特点
A证
为国家局审批,全国只有43张;
证书编号示例:国A20110001
服务方式: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即: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
特点:交易服务平台,只能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
B证
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82张;
证书编号示例:豫B20070001
服务方式: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
特点:属于自有生产或经营企业向其它企业的批发交易证书。
C证
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270张;
证书编号示例:冀C20090001
服务方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特点:只能销售自营非处方药品。
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第十九条)
(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
(三)关于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82号 )
申请流程
1、与具有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经验的服务商合作(效率更快,系统更成熟),或者自行开发一套具备提供网上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时间周期较长),俗称“网上商城”。
2、将该平台系统,提交给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具有相关评测能力和授权的软件评测中心机构进行评测。评测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a)软件平台的中文特性、易用性、安全性、稳定性、效率性、安全文档、使用文档、开发文档等等。
b)评测周期大概在2周左右完成。
c)评测完成,评测中心提交软件评测通过报告。
3、企业根据评测中心提供的评测报告,以及相关申请文档、管理文档、组织机构文档、售后说明文档、服务文档、权益保障文档等等,提交给当地的省药监局进行申请现场验收。
4、省药监局安排专员到企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进行现场查看、询问、验收工作,如现场验收完成,大约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
说明:整个流程中,需要准备大量的文档、软件系统必须按照评测要求进行设计开发,且现场验收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营条件、人力组成、医药专员等,并且系统需要尽量进行IDC机房托管,购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