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机关保卫、计划生育、机关党群、工会、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管理本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承担联系市直民委委员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民族自治县逢十周年大庆活动的相关事宜。管理本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和选拔推荐工作。
指导和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参与地方性民族法规及其他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少数民族政策的实施;负责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参与调解民族纠纷,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有关事务;管理民族成份更改、更正;协同做好民族自治县及民族乡行政区划和建政工作;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指导民族乡逢十周年大庆活动的有关事宜;指导和管理民族乡和城市等散杂地区的民族工作;负责管理散居民族专项资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订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民族政策和发展规划,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开展全市少数民族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和宣传工作;调查研究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状况,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负责高考招生中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核工作;协同管理民族学校;参与做好民族院校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参与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和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承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指导民族地区的科技工作;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参与指导民族地区的科技工作;参与组织对民族地区智力支边、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与开发工作。
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关提出政策建议;帮助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承办相关方面备案、审核、审批事项;检查、督促党和国家有关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联系宗教人士;了解掌握境外有宗教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在怀活动情况;指导宗教组织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怀化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全称为“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处级别,由怀化市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人员编制18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8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