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教育科、后勤保障科。
(一)办公室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328室
办公电话:0431-85102231
负责综合材料编写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送信息及基层单位信息工作考评;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负责教育局日常工作管理、各类会议筹备及接待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综治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的取送、办理、回复、月报、总结。
(二)综合教育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359、363室
办公电话:0431-85102034(小学、幼儿园)85109243(中学)
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扫盲工作;负责全区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关工委工作。
(三)后勤保障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355、332室
办公电话:0431-85109245(财务)85109247(安全信访)
负责计划编制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中小学安全工作、信访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