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公安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澧县公安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9362022-11-17 12:31  95商服网

1.指挥中心   主任:周方  0736-3249035 

负责局机关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反馈、综合研判上报各类公安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察督办;负责撰写文字材料,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各类汇报材料,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全县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重大公安信息;负责公安调研;负责全县公安统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警务工作批示督办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接受人民群众电话的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对各类警情处置进行科学调度,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收发、公文办理、机要、机密、文印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负责县城区电子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网站信息维护更新。

2.政工监督室  副主任:陈向荣 0736-3249027

主要承担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中层干部的任免呈报;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衔接呈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优抚工作和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局党委会会务、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公安外宣工作。

3.警务保障室 主任:彭刚 0736-3249037

负责组织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制管理局机关经费预决算;监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规划和标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重要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法制大队 大队长:彭能平 0736-3249048

负责全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负责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开展公安法制调研,编制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丁峰 0736-3249025

搜集、掌握、处理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的情报信息;针对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人员、组织、事件开展基础调查,控制各种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重点人;对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一般案件开展专案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上级国保部门开展专案侦查,、线索查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保部门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对重要人物、要害部门、重大活动、敏感日期开展警卫、防范保卫;负责物建、使用秘密力量开展情报搜集、专案侦查、重点人控制、防范保卫等工作;规划、部署、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国保基础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开展挑头人物控制、秘密取证工作;开展国保业务网络建设、业务情报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据点建设、文检物证建设、技术装备建设等基础业务建设;指导基层派出所的国保业务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大队长:彭飞 0736-3249055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提出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基层实战单位的侦查破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负责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查据点和刑事秘密力量工作。下设6个专业专业中队:重案一中对;重案二中对;重案三中对;内务中队;扫黑除恶中队;技术中队。

7.交通警察大队  大队长:向延贵 0736-3224827

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禁止无证无牌车辆上路,禁止车辆违章行驶,清除违章占道,缓解交通拥堵,保证全县道路畅通有序;做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打击严重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者;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上户工作,搞好车辆年度检测和客运车辆季度检测,确保车辆良好;负责驾驶员的培训并对驾驶员进行审验和身体适应性检测;根据需要承担各级别的道路交通警卫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8.治安管理大队 教导员:姚大春 0736-3249092

负责对全县特种行业、列管场所和危爆行业、枪支弹药的管理;负责全县内部单位治安保卫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对全县治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行政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的管辖的95类刑事案件;对集会、游行、示威实施行政许可治安管理;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派出所的各项治安业务工作。下设5个专业中队:行动查处中队;行业管理中队;内部单位保卫中队;派出所指导中队;危爆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大队长:江雁 0736-3249031

负责侦破全县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指导和审核派出所所承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协调外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经济案件的侦查。下设3个专业中队:经侦一中队;经侦二中队;税侦中队。

10.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大队长:蔡敦 0736-3249066

严格执行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政策,加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搞好人口基本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做好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和管理;指导和抓好常住人口、流动(暂住)人口、公安警务工作对象(重点人口、监外人员)的管理及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回大陆定居申请、外国公民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并审核材料;对境外人员在华居留、旅行进行管理;指导各办案单位对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及时报备或撤销报备,并及时录入报备系统;查处或指导派出所查处出入境违法行为。下设3个专业中队:户政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流动人口管理中队。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胡秋平 0736-3249029

负责掌握、指导全县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办网络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安全等级、网络安全等级、网络安全保护及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负责网上舆情控制工作;负责全县网站的备案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场所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和病毒防范工作;负责对网上有害信息及病毒、非法入侵等网络突发事件的接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网技技术手段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网技工作技术手段建设和维护工作。

12.警务督察队  大队长: 王焕东  0736-3249028

负责对对全县民警执法执纪的监督和违纪案件(问题)的查处;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对民警的投诉、举报、信访,并调查核实;负责对局机关、各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事项进行督察;负责牵

头查处各种侵犯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保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

13.情报信息研判室  大队长:孙桃军   0736-3249099

负责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开展重点人员落地管控,组织开展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会商,推进社会信息资源融合归集,牵头集约业务警种开展合成作战,依托情报平台积极推进情报实战应用。

14.禁毒大队  大队长:阳宏兵  0736-3249074

负责缉毒破案、查处吸毒行为、铲除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以及其他禁毒执法工作;负责禁毒基础工作,做好禁毒情报及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禁毒执法档案和涉毒场所、单位档案;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实施的落实,做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负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特巡警大队   大队长:郑学庆  0736-3249016

负责县城区专职巡逻队伍的日常管理;负责县城区110警情的集中处警工作;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突工作。

16.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侦查大队:曾建 0736-3249110

牵头组织落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全局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牵头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会商研判;全方位做好反电诈宣传;统筹做好其他涉诈工作。

17.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高启超  0736-3249039

负责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协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

18.看守所  所长:俞元清 0736-3249032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监管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积极开展狱内侦查工作,深挖罪犯,协助办案机关顺利进行工作;服务办案部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看守所的安全。

19.拘留所  所长:李晓亮 0736-3249013

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管理,严密警戒,确保拘留所的绝对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充分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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