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挥中心,负责人:李训敏,电话:0736-5806712
管理全县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政工室,负责人:乔方,电话:0736-5806711
加强全县公安民警教育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督察大队,负责人:张皖湘,电话:0736-5806715
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国保大队,(略)
(五)刑侦大队,负责人:卢金平,电话:0736-5806729
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危爆大队,负责人:辛卫军
负责爆炸危险物品监督管理,涉爆涉危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正证、运输证核发,爆破作业审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等工作;负责办理涉危、涉爆案件。
(七)网监大队,负责人:苏俊,电话:0736-5806772
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八)人口与出入境大队,负责人:卢敏,电话:0736-5806355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九)治安大队,负责人:张平,电话:0736-5806727
组织、指导全县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警务保障室,负责人:朱峰,电话:0736-5806722
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法制室,负责人:徐兴春,电话:0736-5806733
负责全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负责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开展公安法制调研,编制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辛力
负责侦破全县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指导和审核派出所所承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协调外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经济案件的侦查。
(十三)禁毒大队 ,负责人:张彪,电话:0736-5806713
负责缉毒破案、查处吸毒行为、铲除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以及其他禁毒执法工作;负责禁毒基础工作,做好禁毒情报及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禁毒执法档案和涉毒场所、单位档案;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实施的落实,做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负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看守所,负责人:王定能,电话:0736-5828152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
(十五)拘留所,负责人:肖笋
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
(十六)交警大队,负责人:戴涛,电话:0736-5822727
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