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四川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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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8-86939131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和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4号窗口;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简称文化和旅游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统筹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管理四川省文物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邮编:61005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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