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副主任:马源喆
电话:0476-8334252
2、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主任:斯日古楞
电话:0476-8369471
3、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民政统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工作。
科长:乔巴特
电话:0476-8348877
5、社会组织管理局
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局长:李庆华
电话:0476-8335253
6、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相关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副科长:王永宏
电话:0476-8336280
7、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杈建设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科长:范体志
电话:0476-8331425
8、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相关办法。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副科长:史秀红
电话:0476-8332040
9、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承担婚烟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赵日辉
电话:0476-8820139
10、养老服务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科长:王涛
电话:0476-8333372
11、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
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