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赤峰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民政行业标准。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组织落实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民政系统的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殡仪馆、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76-8301890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 邮政编码: 02405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6-8330109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北宝山路东36号(北方时代设计院办公楼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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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赤峰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副主任:马源喆电话:0476-833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