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南宁海关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关区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应急、新闻舆论、外事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组织落实口岸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关区口岸通关协调工作,对接地方政府口岸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2、科技处
承担关区海关科技发展、科技装备保障、信息化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科技应用项目开发推广运行的管理。承担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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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处
拟订关区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罚没财物、车船装备及制装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征收的税费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入库。承担预决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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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承担海关信用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关区报关单位、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的备案管理及监督。承担关区企业稽查、“多查合一”、后续监管核查、企业开展主动披露等工作。组织开展贸易调查、市场调查。承担引入中介协助海关稽核查工作。承担加工贸易等保税业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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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计分析处
组织落实海关统计制度。承担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编制并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承担关区报关数据和单证管理工作。承办海关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承担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调查和贸易调研,开展统计监督。开展相关监测预警、评估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6、口岸监管处
组织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组织落实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工作。承担关区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承担关区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关区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7、商品检验处
组织落实关区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关区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承担关区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承担多双边协议下的关区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8、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处
组织落实关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承担关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关区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依法承担关区进口食品境外企业备案注册和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多双边协议下的关区出口食品相关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
联系电话:0771-12360。
9、卫生检疫处
组织落实关区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工作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置。承担关区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0、关税处
承担关区进出口关税、船舶吨税及其他进出境货物、物品税费征管工作。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归类、原产地及签证管理、海关估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工作。组织落实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联系电话:0771-12360。
11、综合业务处
承担关区整体业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承担关区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承担关区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承担关区特殊监管区域的职能管理和物流监控业务。组织实施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2、法规处
承担关区规范性文件、制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关区海关标准化工作。承担关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承担关区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3、督察内审处
承担关区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评估、内控机制建设、督察等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4、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承担关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关衔、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关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隶属单位开展干部人事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5、教育处
落实总署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拟订关区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关区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6、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承担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群团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承担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和内务规范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7、监察室
承担关区反腐败工作。受理信访举报,调查、审理干部违纪案件,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承担党组巡察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
18、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关区隶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771-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