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综合科、资质管理科、信用管理科、保税监管科、稽查科
职责:
(一)拟订关区进出口企业、自然人统一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关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负责关区企业认证的职能管理。
(三)组织开展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管理。
(四)承担关区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关区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对关区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五)拟订关区加工贸易等海关保税业务的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关区出境加工监管工作制度、加工贸易耗料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应用加工贸易单耗参数。
(六)拟订关区专项稽查、常规稽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参与总署专项稽查行动和跨关区稽查协助工作,负责关区重大稽查事项审核工作和跨辖区稽查组织协调工作。
(八)拟订关区核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关区核查工作职能管理。
(九)拟订关区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查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牵头组织开展关区关贸协作、关企合作(服务企业)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9号 邮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9090000
负责人: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