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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49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市内履约工作,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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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综合与科技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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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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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法规与标准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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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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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人事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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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分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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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财务与审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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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分局、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分局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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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挂生态环境监测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920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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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组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制度。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减排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市级环境监控执法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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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生态保护科(挂土壤生态环境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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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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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水生态环境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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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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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海洋生态环境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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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区划,负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组织开展全市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工作,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全市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督管理入海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倾倒区管理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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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大气环境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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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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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挂固废与环境安全应急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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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组织编制、修订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以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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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行政许可科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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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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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加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办公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69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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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
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各级各有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牵头做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及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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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市环境执法支队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06 |
单位职能 |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信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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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市环境监控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6920525 |
单位职能 |
1.承担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日常监控、预警预报、运维管理、质控检查、数据审核、统计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 |